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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化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12-04-18 00:30  

 第一条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第二条 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和使用状况,能就实验室的实际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熟悉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原理,掌握常规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技术。

第四条 及时反映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五条 负责实验前和实验过程中协助教师作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实验试剂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填写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工作日志、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等。

第七条 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管理,协助学院级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调拨、借还等手续。经常核对本实验室帐、卡、物、使用人是否一致,保证仪器编号标签完整。
第八条 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及仪器设备定期维护、维修、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第九条 认真履行并积极宣传和执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建帐手续,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人员必须随堂配合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第十二条  完成实验中心、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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